根据《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》(组通字〔2014〕55号)和《安徽省省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》(组通字〔2016〕51号)等有关要求,现将省农委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资格复审
(一)资格复审时间:10月28日上午8:30-11:30。
(二)资格复审地点:省农委(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)办公大楼二楼第二会议室。
(三)有关要求: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,需携带以下材料:
1.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资格审查表、学历学位证书(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)。
2.公务员登记表或选调生审批表的复印件1份(加盖单位公章)。
3.对考生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,出具考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(参照公务员法管理)工作经历(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9月)、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、现所在工作单位和职务等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(加盖单位党委或党组公章)。
复审不合格者,取消面试资格,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。考生复审合格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。
二、面试时间及方式
根据笔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,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:1,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。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,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。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的,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。
(一)面试范围:资格复审合格人员。
(二)面试时间:面试时间另行通知,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携带面试通知书、有效身份证件到省农委办公楼六楼礼堂报到,未准时报到者视作自动弃权处理。
(三)面试方式: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满分为100分,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、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,面试分数当场公布。
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,第二位小数按“四舍五入”方法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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